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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缴费人:
现就全市征缴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档次及金额
注: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以上7个档次中自愿选择。
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20日
由社保机构对参保人进行核定后将补缴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进行征缴。
2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待2022年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另行通知。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