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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
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监管并对群众在用违标电动自动车设立过渡期,过渡期终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过渡期结束后,即2022年7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仍然上路行驶的违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处!
若已拥有合标电动自行车但未上牌的,请在过渡期内尽快上牌。
可上牌的电动车有哪些?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