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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司法局:
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委、省委法治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司发〔2015〕51号)要求,进一步创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培训覆盖面,省司法厅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开展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在线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此次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的对象是农村“法律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