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驱动、坚持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和内容
为贯彻落实信息通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提升我省信息通信领域营商环境,规范我省电信业务经营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省通过小程序、公众号等入驻互联网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申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有关规定,通过小程序、公众号等入驻互联网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未设立信息服务平台(未履行备案手续),不符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规定的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