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驱动、坚持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和内容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现将2023年第十期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我县办理城镇登记失业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