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驱动、坚持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和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要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以下简称“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不过,税号那么长,记不住咋办呀?
别急,为了让纳税人便捷开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开发了一款名叫“税务发票助手”的软件,并同步推出微信版小程序,是不是很贴心呢~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