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驱动、坚持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和内容
各位小程序开发者: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管理要求,提供网络短剧播出服务的小程序主体,需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按要求通过平台完成主体备案登记。
为保障平台微短剧小程序规范运营,良性有序发展,平台履行开办主体责任,制定微短剧小程序运营管理规范,后续将依规对小程序主体运营资质及剧目内容进行审查。符合微短剧类判定的小程序,需申请获得【文娱-微短剧】类目,对应剧目需提交平台审核后方可提供播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