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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预算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微信小程序的通知》(苏财购函〔2022〕2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推广学习使用。
附件:1.《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微信小程序的通知》(苏财购函〔2022〕2号)
2.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和主要功能说明